关于图书借阅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7-06-19 作者: 编辑: 浏览次数:

1. 图书馆有哪些书库?
答:东区图书馆下设8个书库,1个期刊阅览室,1个电子阅览室。8个书库分别为:人文书库、综合书库、自然科学书库、自然科学书库(工业技术类)、社会科学书库、社会科学书库(经济类)、外文书库和教参书库。
具体分布请查询 图书馆主页-常用服务-馆藏分布

2.外文图书如何借阅?
答:外文书库位于图书馆7楼南。外文书库对全校读者开架借阅,凭本人校园卡办理外借手续。

3.图书借阅时间?
答:读者必须持校园卡借阅图书。学生每证限借10册,时限为30天。读者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归还,寒、暑假期间不计天数。

4.如何续借图书?
答:读者所借书刊可根据需要,在到期前到图书馆借阅处或图书馆主页(http://tushuguan.zua.edu.cn)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次数限3次,每次30天。
在图书馆网站上自行办理网上续借手续流程:在图书馆主页 ->在读者登录目录下输入读者姓名或借书证号,进入读者系统,浏览已借的图书题名列表,点击欲续借的图书题名后的续借按钮即可。
注:借书证上有超期图书,将不能网上续借,应先将超期图书归还。
到图书馆借阅处办理续借手续时,应持校园卡和需续借图书。

5. 所借图书超期怎么办?
答:读者所借书刊的期限不包括寒暑假期和法定节假日,但普通双休日照常计算;读者所借书刊有1册超期未还者,将暂停其对所有书刊的借阅权利;书刊超期每天每册按0.20元处罚。

6. 所借图书丢失怎么办?
答:凡读者所借书刊遗失,应以同样版本的书刊赔偿,并付书刊技术加工费10 元。
无法赔偿同样版本者,则按以下规定赔偿:A、70年代及其70年代前出版的书刊按原价的30倍赔偿;B、80年代以前出版的书刊按20倍赔偿;C、90年代以前出版的书刊按10倍赔偿;D、90年代以后出版的书刊按5倍赔偿;E、连续出版物丢失其中1册者,按全套价格3倍赔偿;F、丢失孤本、善本、珍本书刊者,按书刊原定价50倍赔偿。

7. 所借图书超过规定期限未还为什么要罚款?
答:实行图书过期罚款制度的目的是为维护绝大多数读者的利益,保障书刊的正常流通和快速周转,提高馆藏文献资源的利用效率。

8.在哪里可以借到随书光盘?
答:我校图书馆网站上有随书光盘数据库,在数据库中可以在线查看图书的随书光盘。

9.可以带书包进入图书馆书库吗?
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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