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接受捐赠图书条例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图书馆将向所有捐赠者发放证书,但由于馆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图书馆会对捐赠图书进行甄别取舍,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
第一条 入藏原则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2、为正式出版物,但也酌情接受一些有较高学术价值以及较高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
3、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复本以3-5册为宜。
4、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一般不被纳入馆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图书。
2、非正式出版(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3、破损图书。
4、内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内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5、内容陈旧的图书。
6、不成套的图书。
7、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8、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第二条 权益处理
1、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3、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书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
4、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者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或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5、对不予入藏或被从馆藏中剔除的捐赠图书的处理
(1)具有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收藏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转赠本校师生或其他图书馆、
(2)盗版及残旧图书,直接淘汰。
第三条 其他捐赠
图书馆接受图书馆专用资金(包括外币)。捐赠资金可根据捐赠者的意愿使用。对于数量巨大特别贵重捐赠,除按正常管理办法外,图书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
第四条 受赠方式
1、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图书馆1A楼 信息资源部。
2、邮寄可按以下地址:河南省 郑州市 龙子湖高校园区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图书馆 采编部 邮政编码:450046
3、本地捐赠者如捐赠图书较多,可与图书馆联系,由图书馆派员提取。
第五条 受赠回执
所捐赠图书一经接收,我馆将当面、电话、信件或者邮件形式及时向捐赠者出具谢函或捐赠证书以示鼓励和感谢,邮寄捐赠者请留下姓名、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方便我馆寄发感谢信或捐赠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