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24 浏览次数

 

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以下简称省税校)为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经省地税局研究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是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地税系统各类干部培训任务。我校位于开封市金明区,毗邻河南大学西校区,占地120余亩,建筑面积4万余平方米,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校成立以来,特别是2001年转型干部培训以来,不断改进培训方式,不断改善教学条件,持续提高培训质量,为河南地税事业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省地方税务局成立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省地税局杨中民副局长任组长,人事处、宣教处、监察室和省税校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地税局人事处长任办公室主任,省税校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方案的实施。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学校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和管理人员3名。详见附件《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2014年招聘岗位条件和资格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6.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辞退的;

3.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记录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河南省地税局2014年招聘省税校工作人员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及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外部网站(http://www.ha-l-tax.gov.cn/)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14年11月 13 日至11月 21 日。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外部网站(http://www.ha-l-tax.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有关本次考试聘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者注意查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时间5天,即2014年 11月 24 日至 11 月 28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00)。

2.报名地点: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办公楼405房间。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及咨询电话:0371—23666202,田老师 联系及咨询电话0371—22118966。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以上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5张;报名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填写《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每人限报一个聘用岗位。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前3天本人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后,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聘用。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试讲),均为百分制。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试讲):面试、(试讲)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人员。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参加试讲,试讲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应聘管理岗位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讲)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3.笔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分别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省地税局外网公布;面试(试讲)成绩于面试(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当日在河南省地税局外网公布考试总成绩。

5.参加面试(试讲)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试讲)。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入围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审核备案,并在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地税局外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豫人社〔2010〕99号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人员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严肃事业单位进人纪律的通知》(豫人社〔2014〕32号),规范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全过程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监察室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咨询电话:0371-23666202、22118996

监督电话:0371-69690281(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0371-65806386(省地税局人事处),0371-65806390(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