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教研室自设立以来,经过不断的建设,教师队伍日趋合理,现有在职教师8人,其中博士4人,分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具有良好的法学专业教育背景。教研室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2人、讲师4人。
法理学教研室主要承担我院法学系法理学、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与行政诉讼法学、口才与礼仪、法律逻辑学、法律职业道德等专业课程的本科教学任务。教研室注重教学研究,先后获得教研课题4项,省教学标兵称号1次。教研室教师注重科研建设,其中,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1项、省哲社规划项目2项、省政府调研课题1项,以及教育厅等各类项目数十项。
教研室教师先后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清史研究》、《中州学刊》等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在社科文献出版社、郑州大学出版社等出版机构,出版学术专著5部、主编、参编教材3部。
教研室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是省法理法史研究会,省法律文化研究会,省法治建设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教研室教师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同时,多名教师兼职政府、企业法律顾问或从事社会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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