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文件《郑州航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意见》(2010年77号文)的规定,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1、成立人文社科系教师岗位评议小组。组长:卫铁林、姜运仓。成员有:张云峰、邓晓成、段松梅、祝琳、张翠芬、汪青松、原鹏、许建兵、祁林德、吴琦。
2、根据学校公布的本系各级岗位的分配名额,结合每位教师的申报岗位,由系岗位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全系每位教师的岗位。
1、符合学校文件(《郑州航院教师岗位聘用条件》)的相关要求。
2、在副教授岗位(以聘任时间为起点)上任期满九年的教师可以直接聘任为副教授五级。
3、其余名额按照序列评审,实行序列优先的原则,如第一序列已满足名额,则不考虑第二序列。
3、第一序列:在副教授岗位(以聘任时间为起点)上任期满六年的,根据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文件中所规定的十项任务的多寡排序,项数相同者,再比较每一项的强弱;条件相同者参考任现职以来的平均年工作量和评教成绩;其次参考平时表现(纪律性、参与教研活动、工会活动、勇于承担任务等),尤其是参与系里工作的积极性(由评议小组打分确定)。
4、第二序列:在副教授岗位(以聘任时间为起点)上任期满三年的,根据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文件中所规定的十项任务的多寡排序(至少完成一项),项数相同者,再比较每一项的强弱;条件相同者参考任现职以来的平均年工作量和评教成绩;其次参考平时表现(纪律性、参与教研活动、工会活动、勇于承担任务等),尤其是参与系里工作的积极性(由评议小组打分确定)。
1、符合学校文件(《郑州航院教师岗位聘用条件》)的相关要求。
2、具备副教授五级的条件,因名额限制落聘者直接视为符合副教授六级的条件。
3、剩余名额按照序列评审,实行序列优先的原则,如第一序列已满足名额,则不考虑第二序列。
4、第一序列:在副教授岗位(以聘任时间为起点)上任期满三年的,根据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文件中所规定的九项任务的多寡排序,项数相同者,再比较每一项的强弱;条件相同者参考任现职以来的平均年工作量和评教成绩;其次参考平时表现(纪律性、参与教研活动、工会活动、勇于承担任务等),尤其是参与系里工作的积极性(由评议小组打分确定)。
5、第二序列:在副教授岗位(以聘任时间为起点)上任期满二年的,根据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文件中所规定的十项任务的多寡排序(至少完成一项),项数相同者,再比较每一项的强弱;条件相同者参考任现职以来的平均年工作量和评教成绩;其次参考平时表现(纪律性、参与教研活动、工会活动、勇于承担任务等),尤其是参与系里工作的积极性(由评议小组打分确定)。
1、符合学校文件(《郑州航院教师岗位聘用条件》)的相关要求。
2、按照序列评审,实行序列优先的原则,如第一序列已满足名额,则不考虑第二序列。
3、第一序列:在讲师岗位(以聘任时间为起点)上任期满六年的,根据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文件中所规定的六项任务的多寡排序,项数相同者,再比较每一项的强弱;条件相同者参考任现职以来的平均年工作量和评教成绩;其次参考平时表现(纪律性、参与教研活动、工会活动、勇于承担任务等),尤其是参与系里工作的积极性(由评议小组打分确定)。
4、第二序列:在讲师岗位(以聘任时间为起点)上任期四年以上,先按任职年限排序;再根据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文件中所规定的六项任务的多寡排序,项数相同者,再比较每一项的强弱;条件相同者参考任现职以来的平均年工作量和评教成绩;其次参考平时表现(纪律性、参与教研活动、工会活动、勇于承担任务等),尤其是参与系里工作的积极性(由评议小组打分确定)。
1、符合学校文件(《郑州航院教师岗位聘用条件》)的相关要求。
2、具备讲师八级的条件,因名额限制落聘者直接视为符合讲师九级的条件。
3、剩余名额按照序列评审,实行序列优先的原则,如第一序列已满足名额,则不考虑第二序列。
4、第一序列:在讲师岗位(以聘任时间为起点)上任期满三年的,根据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文件中所规定的六项任务的多寡排序,项数相同者,再比较每一项的强弱;条件相同者参考任现职以来的平均年工作量和评教成绩;其次参考平时表现(纪律性、参与教研活动、工会活动、勇于承担任务等),尤其是参与系里工作的积极性(由评议小组打分确定)。
5、第二序列:在讲师岗位(以聘任时间为起点)上任期满二年的,根据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文件中所规定的六项任务的多寡排序(至少完成一项),项数相同者,再比较每一项的强弱;条件相同者参考任现职以来的平均年工作量和评教成绩;其次参考平时表现(纪律性、参与教研活动、工会活动、勇于承担任务等),尤其是参与系里工作的积极性(由评议小组打分确定)。
1、符合学校文件(《郑州航院教师岗位聘用条件》)的相关要求。
2、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在教师初级岗位任职满4年,可直接聘用助教十一级岗位。
3、在教师初级岗位任职3年,根据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文件中所规定的六项任务的多寡排序(至少完成两项),项数相同者,再比较每一项的强弱;条件相同者参考任现职以来的平均年工作量和评教成绩;其次参考平时表现(纪律性、参与教研活动、工会活动、勇于承担任务等),尤其是参与系里工作的积极性(由评议小组打分确定)。
1、满足上级岗位聘用条件要求的,视为满足本级岗位聘用条件。
3、系评议小组评议完成后,所有参评人员的表格在系办公示三天。
4、每位应聘教师都应该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5、经学校批准在外学习的未聘人员,按现职务相应的最低岗位等级执行。
6、竞争全校五、六、八、九、十一级教师岗位的人选,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再由系评议小组按学校规定比例(15%以内)推荐。
8、本方案的解释权归人文社科系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校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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