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 工 组:以各分会为单位组队参赛(比赛项目校工会安排)
1、男子组(17项):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110M栏、40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三级跳远、铅球、实心球、 篮球定点投篮、足球过杆射门、排球发球。
2、女子组(14项):100M、200M、400M、800M、1500M、10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铅球、实心球、篮球定点投篮、原地跳绳、排球发球。
1、各单位运动员男女参赛人数不限,每项报名人数不得少于2人,最多限报4人;篮球定点投篮每单位限报4人(男、女各2人);原地跳绳限报3人;足球射门限报3人;排球发球限报6人(男、女各3人);拔河每队15人(男10人、女5人)。
4、报名表必须用A4纸打印,并按运动员号码、班级、姓名顺序打印,男女分开,一式两份,3月23日17时前交体育教学部(学生宿舍6号楼101室)一份,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过时不予编排。
2、娱乐项目篮球定点投篮、足球射门、排球发球、原地跳绳、实心球、拔河比赛办法规则见附件1。
3、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佩带号码,否则不准参赛(拔河除外),号码由各单位按规定的号码区域自备。号码分配区域见附件2。
4、各项比赛提前20分钟开始检录,两次点名不到者,按无故弃权论处。
5、110M栏高度91.4CM、100 M栏高度76.2 M。
6、铅球重量及报名标准:男子7.26KG 8M、女子:4KG 5M
1、凡我校有正式学藉学生,身体健康无疾病者均可报名参加。
(1)男、女各项均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报名不足8人的项目,取前六名,仍按9、7、6、5、4、3、2、1计分,不足六人的项目,取消该项比赛。
(2)班级优胜奖,按班级得分多少,设金奖一名、银奖二名、铜奖三名进行奖励。
(3)团体奖和班级优胜奖,按各单位运动员比赛中得分多少排列,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3、破记录:破校甲组记录加10分,破省大学生记录加20分。
4、最佳入场式奖:根据各队入场或组织队列队形、服装、仪表、精神面貌等评定。
5、道德风尚奖:由校道德风尚评选组制订评选办法组织评选。
1、运动员报名比赛不得无故弃权,否则取消该队已获得的其它名次并扣该队总分1分。
2、冒名顶替者,违背体育道德,取消比赛资格和已获得的名次,扣该队总分5分,并追究该队责任。
3、凡参加长跑比赛的学生须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费用自理),否则,后果自负。
5、仲裁委员会受理比赛中有关的技术问题,各队对比赛中有争议的问题,可由领队提供书面申诉材料并交纳申诉费100元,仲裁委员会根据竞赛规则做出最后裁决。
1、男、女均用2KG实心球,在规定区域内进行,必须面对投掷区,进行投掷,投掷姿势、动作不限。
1、单人原地跳绳时间为1分钟,完成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二人或二人以上成绩相等,须进行附加赛直至决出名次为止。
2、跳绳比赛单脚或双脚落地动作不限,以跳起绳过脚为一次。
1、在篮球场上设置五个投篮点,每个点放四个篮球,参赛队员按顺时针方向依次投篮,每点投完后到下一点投,时间为1分钟。
2、男子投篮的距离为三分线;女子投篮的距离以罚球线到球篮篮心投影点的距离。
3、每投进1球为1分,得分多者名次在前,如遇二人或二人以上成绩相等,须进行附加赛直至决出名次为止。
1、起点至球门35米,起点到第一杆5米,(共5根杆)。每杆间距为2米。
2、从起点开始运球过杆,每杆必过,到射球进球门为止。
3、从起点起动开始计时至球入门为止,时间短者名次列前。
4、每人二次机会,取最好成绩,如二人或二人以上成绩相同,看次成绩。如次成绩仍相同,需进行附加赛直至决出名次。
1、在排球场内设1、2、3、4、5、6个区并代表相应的分数。
2、运动员站在发球线后,向场内不同区域发球,即可得到相应分数,如球落在线上按低分区域记分。
3、每名运动员发球5次,5次分数相加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二人或二人以上分数相等则进行附加赛直至决出名次为止。
1、设2个种子队(上届冠、亚军)其它12个队采取采取分组循环制比赛,分为3组,每组4个队,每组取前2名共6个队加上2个种子队进入第二轮比赛。
2、第二轮比赛8个队采取单淘汰赛,胜者对胜者;负者对负者,直至决出前8名名次。
3、每场比赛,每队队员15人其中男10人、女5人,三局二胜制。每场次比赛不许换人,下一轮次比赛允许调整换人。
号码布规格:24厘米(宽)x20厘米(高)号码布为白色,字体为仿宋体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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