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报名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04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全院同学: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精神,加强实用性英语教学,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经教育部有关部门同意,全国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决定,在2010年4月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简称:NECCS)。我校决定组织参加此次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活动,促使学生打好英语基础,提高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国大学英语教学上一个新台阶。获奖证书及竞赛名次,在毕业生择业时可作为英语水平和能力的参考。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主要包括大学英语学习阶段应掌握的英语基础知识和读、听、说、写、译五方面的能力;命题依据《大学英语课程要求(试行)》,初赛以客观题为主,决赛适当增加主观题的比例。初、决赛满分均为15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

三、参加对象

全校非英语专业所有年级本科在校学生均可参加,坚持“重在参与、按比例获奖”的原则。为鼓励一年级学生报名,往届获得过一等奖或特等奖的学生,此次谢绝报名。

四、初、决赛考试时间及方法

初赛时间:4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决赛时间:5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初赛和决赛均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统一命题,采用书面方式进行,统一制作赛卷、答题卡和听力磁带及听力赛卷。我校初赛地点在郑航东校区,省决赛、全国决赛地点另定。

五、奖励办法

竞赛设四种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获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获特等奖的学生名单将在全国主要外语报刊或网站上公布。2010年暑假将举办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营员从获得特等奖的学生中择优产生。在夏令营期间将举办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和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

本竞赛为全国性英语竞赛,学校将对获奖者行文通报,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80元、50元、30元奖励。各院、系要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在学期综合量化考核时,对获奖者给予加分。同时,学校还将依据奖学金评定办法,按国家级表彰奖励级别,给予学术科技竞赛单项奖荣誉和奖金奖励,对获得特等奖的学生将另行嘉奖。

为了做好竞赛的组织工作,特做出如下说明:

1、竞赛领导小组成员:

赵文远 教务处 副处长

杨欣欣 外语系 系主任

于浩杰 教务科 科长

梁列勋 教务科

2、报名时间及方法:

3月2日-3月5日 各班组织报名 负责人:学习委员

3月4日下午 汇总至各院系 负责人:教学秘书

3月5日下午下班前 报交教务科 负责人:梁列勋

3、报名费:

根据通知规定:15/

4、要求及限制:

各班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参赛者的学号、姓名;各院、系、部认真组织,及时汇总报交名单。受考试地点及交通条件的限制,本次竞赛主要面向东校区学生,南校区学生如要报名,交通自理。

希望同学们踊跃报名,积极准备,特别鼓励一年级学生报名,可视为一次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实战练兵。

人文社科系(转)

201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