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毕业班学生已陆续返校,为做好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2010年毕业补考。现将补考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除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在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外,2010届毕业班学生未取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课程,可以申请参加毕业补考;补考课程包括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不包括实践课和全校公共选修课;每位毕业班学生申报补考课程门数不得超过6门。
(1)4月12-13日,学生持个人成绩单及教学计划到院系申报补考课程,教学院系指定专人负责审核;15日上午10:00之前,各教学院系将申报表送交教务科办公室(东区行政楼B401房间)。(2)4月16-18日,教务科对全校补考课程进行审核、分类汇总,并向相关教学院系报送出卷通知单。(3)4月19-23日,各教学院系组织教师出卷;23日下午16:00之前将试卷送交教务科办公室(南校区综合楼二层)。(4)4月26-30日,教务科组织印刷试卷、编排补考表。(5)5月4-5日,申请补考的学生上网查询补考课程、时间、地点、考试形式等考试安排信息。(6)5月6-12日为补考时间,补考学生根据考试安排持考试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7)5月13日下午16:00,各教学院系教学秘书到教务科办公室(南区综合楼二层)领取考生答卷。(8)5月14-18日,各院系安排教师阅卷,18日下午16:00之前阅卷教师将补考成绩单送交教务科(南区办公室),并将考生答卷及评分标准送交教学院系存档。(9)5月21日前教务科将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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