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工程学院2020届毕业答辩安排

作者: 时间:2020-05-20 17:01 点击数:

一、答辩委员会

组长:赵中堂

成员:刘兆瑜、王利红、向春枝、荆立夏、魏永强、陈宇、何琳琳、郑小东、马鹏阁、赵学民、王红梅、金秋春

秘书:李鸿波、刘晶晶

二、答辩资格审核

严格审查学生毕业设计的答辩资格,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方可进行答辩。以下任何一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参加答辩。

1. 除毕业设计外,尚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若本学期重修课尚未给出成绩,可允许学生先参加答辩,但事先声明,若其重修课不及格,则本次答辩成绩无效。

2. 查重检测未通过者;

3. 毕业设计相关资料(题目申报表、开题报告表、毕业论文终稿、一致性承诺书)未提交者;

4. 毕业设计被指导老师预评为不及格者;

5. 论文一致性承诺书中规定内容未完成者;

三、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负责人

5.11-19

毕业论文查重,查重前指导老师认真检查,尤其是文件名格式

刘晶晶

5.20-24

1.收题目申报表、开题报告、论文定稿、论文一致性承诺书(学生先打印,再手填,再扫描上传)电子版;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资料独占一个文件夹。一致性承诺书,学生需要上交纸质版,第一批学生返校后在校内填写,第二、三、四批学生在家中填写完毕带回学校后提交给指导教师。

2.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是毕业设计第一责任人,请审查论文格式与内容是否达标,不达标者不断修订,直至达标,或者进入二辩;

3、审查学生就业系统信息是否完善,就业协议是否上传,指导教师要帮助学生完成此项任务;4.填写评语页,该页打印出来,教师手写,待答辩组填写意见、签名后,扫描存档

指导老师

5.24前

各系确定答辩分组、答辩平台(原则上以钉钉会议为准)、答辩时间

系主任

5.25-28

1、系主任汇总答辩论文电子版、教师评语页交给各答辩组长。

2、各答辩组长组织组员作为主审老师提前审阅每篇论文及相关材料,主审老师应认真审阅,评价论文是否达标,达标者方可进入答辩环节,不达标者直接进入二辩环节。

系主任

答辩组长

5.25-29前

学生制作答辩PPT,有实物演示的也可提前录制演示视频,答辩组长组建答辩平台并完成答辩前测试

答辩组长

5.29-6.3

各组组织答辩。

要避开6月1日,当日为第二批学生返校日。

答辩组长

6.5-6.6

一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进行二次答辩

系主任

6.6

答辩委员会评定学生成绩

答辩委员会

6.7

录入答辩成绩

系主任

四、答辩过程要求

1、答辩时答辩组要在线下,便于讨论,注意房间通风,保持一定距离。学生远程答辩。

2、对答辩过程进行会议录像。

3、答辩过程分答辩人自述和答辩组提问、回答两个阶段,控制在20分钟。其中:学生自述论文要点、过程及结果时间10分钟(结合PPT讲述),主答辩老师提问时间10分钟。

电子设计制作类的答辩必须进行实物展示与演示(可让学生提前录制视频),软件开发类的答辩必须进行软件演示,提前提供源程序清单。

如果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不合适,论文内容不恰当,答辩组应给学生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其完成才可给出成绩。

4、答辩记录、质量评价表等均采用电子版形式。

五、答辩成绩评定原则

按照《郑州航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优秀率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5%,一次答辩成绩不及格率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5%。二次答辩最高成绩为“中等”,二次答辩成绩合格但未达到中等者,不授予学士学位;二次答辩成绩不合格者延长学制或以结业处理。

答辩成绩的评定由答辩组根据院有关文件要求,主要参考“毕业设计质量评审表”的评价参数和答辩情况,审定答辩人成绩,并交答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定。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六、答辩意见的填写

答辩记录本与学生毕业设计上的答辩意见,答辩组组长必须亲自把关填写,必须保持本组答辩意见的统一性。答辩记录本采取电子版形式。每个学生一个答辩基本文档,命名为“学号_姓名_答辩记录.docx”,放入该学生资料文件夹。

答辩记录本应对学生的设计与答辩情况进行较详细的评论,不能直接用“优秀”、“良好”、“中等”等进行简单的评述,字数不能少于40个字。毕业设计(论文)本后面的答辩组意见应更详细写,字数不能少于100字。

毕业论文(设计)后面的答辩组意见那一页,打印出来,手填,签名,扫描,命名为“学号_姓名_答辩组意见.docx”后归入学生毕业设计文件夹。

七、答辩组签名

答辩组中签名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每个组不能少于三名教师。答辩记录人由组长分派。

八、归档

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资料放入单独的文件夹,命名为“学号-姓名”。

文件夹中含有:

1、题目申报表;2、开题报告表;3、毕业论文终稿;4、论文一致性承诺书;5、查重报告;6、答辩记录;7、教师评语和答辩组意见;8、质量评价表

九、答辩分组安排(待定)

(1)第一次答辩分组

(2)第二次答辩分组

智能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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