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辖区政府有关文件,2013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已正式启动,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我校2013届毕业生和符合翌年毕业(2013年)条件的在校生,符合服兵役条件的,必须在4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报名参加预征,报名可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zbbm.chsi.cn或zbbm.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写下载《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其他各年级在校生,本人自愿,也可登录上述网址参加预征报名。(注:身体条件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为:(身高-110)KG正负15%;裸眼视力左4.5m右4.6m,无生理缺陷和精神疾病,18—24岁;限男生)。
特别提醒:自2012年起,国家逐步实行(京、津、沪等省市已发文实行)在招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将履行兵役义务情况作为报考资格审查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未进行兵役登记,不能出具《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兵役登记卡片》或兵役机关注明“拒服兵役义务”字样的,2年内不得被录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公安机关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境手续,工商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012年国家对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政策进行了完善,入伍大学生可享受五方面的优惠政策。、(2013年政策无变化)
一是优先征集。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时,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二是优待政策。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达2.4万元;(在校生应征服兵役后恢复学业的,由国家承担学习期间的学费)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
三是选用培养。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条件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在报考军校方面,专科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进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高校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是考试升学。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五是就业服务。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其他相关政策可在网上查找,也可咨询本校武装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