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接河南省教育厅通知,根据教育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要求,从今年起,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内容将更加全面,核查工作将更加严格。为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内容的真实有效,现将做好核实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院系核实
各院系对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在审验其空白就业协议书之后,根据学生提供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灵活就业合同等材料,与用人单位联系,对学生提供的灵活就业信息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并按要求项目统计上报相关数据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就业单位性质、就业单位行业、单位具体地址、单位联系人、单位联系电话和毕业生工作职位类别)。学生毕业实习单位不得作为就业单位进行统计。
二、学校及上级核查
6月20日前,请各院系将从就业系统中导出的灵活就业数据库、领导签名的灵活就业情况汇总表和灵活就业合同(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并送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学校将组织人员在6月30日前对各院系上报的就业信息进行核查并上报教育厅。7月初,学校将核查结果和各院系的就业率进行通报。8月底前,省教育厅将对学校上报的就业情况进行抽查,对统计不实的学校和责任人员根据国家统计工作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安排相关人员客观真实、全面准确的做好本院系就业统计核实工作。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